清水河源头国土综合整治(古雁岭北区和黄峁山等森林生态修复)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河源头国土综合整治(古雁岭北区和黄峁山等森林生态修复)项目已由固原市原州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清水河源头国土综合整治(古雁岭北区和黄峁山等森林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原审批发〔***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山水项目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境内。
2.2建设规模:该项目建设总面积****.**公顷。(*)退化林修复改造: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公顷。其中北塬街道**.**公顷,古雁街道**.**公顷,官厅镇***.**公顷,河川乡***.**公顷,开城镇***.**公顷,南关街道***.**公顷。
(*)未成林抚育提升:实施未成林抚育提升面积***.**公顷。其中北塬街道***.**公顷,官厅镇***.**公顷,河川乡**.**公顷,开城镇***.**公顷,南关街道***.**公顷。
(*)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公顷。
(*)防火道路建设:建设防火道路共**.***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前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个标段。
2.6设计服务期限:**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或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4年**月**日**时**起至***4年**月**日**时**分,持**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中山花园南侧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华城国际小区营业房***号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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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日
APP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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